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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2017年07月01日 15:35:08 访问量:3760

湖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鄂职改办[2013]122号(摘要)

 

 

本条件适用于全省范围内普通中小学校、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及市县教科研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人事代理机构中,现在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申报中小学教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中学和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均分为三级,高级职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中级职务名称为一级教师,初级职务名称为二级教师、三级教师。

一、申报基本条件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年度考核和任职考核均为称职以上,其中破格申报人员近2年内考核必须有一次为优秀;

2、按规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职业资格;

3、外语、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力测试和继续教育符合国家和省里的有关规定;

二、学历资历条件

(一)正高级教师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审正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1、博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教学工作7年以上,取得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担任高级教师职务工作5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教学工作13年以上,取得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担任高级教师职务工作5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或取得学士学位后,从事教学工作15年以上,取得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担任高级教师职务工作5年以上;

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或学位,从事教学工作累计达到上述规定的年限,并取得高级教师任职资格,从事副高级教师工作5年以上。

(二)高级教师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审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1、博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博士学位后,取得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在一级教师职务工作2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或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教学工作8年以上,取得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担任一级教师职务工作5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或取得学士学位后,从事教学工作10年以上,取得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担任一级教师职务工作5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12年以上(初中、小学、幼儿园老师),取得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担任一级教师职务工作5年以上;

5、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或学位,从事教学工作累计达到上述规定的年限,并取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从事一级级教师工作5年以上。

(三)一级教师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认定或申报评审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1、博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博士学位后,当年经考核合格可认定;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并从事教学工作3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

3、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或取得双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取得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二级教师工作3年以上;

4、大学本科毕业或取得学士学位后,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取得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二级教师工作4年以上;

5、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7年以上(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取得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二级教师工作4年以上;

6、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或学位,从事教学工作和下一级职务工作累计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

(四)二级教师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认定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教学工作当年经考核合格可认定;

2、大学本科毕业或取得学士学位后,从事教学工作1年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可认定;

3、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1年见习期满,再从事教学工作2年经考核合格可认定

(五)三级教师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认定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大学专科、中专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1年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可认定。

三、能力业绩条件

(一)正高级教师

1、按不同类型学校、教科研机构,其教学工作量应分别具备下列条件:

1)高级中学

①学科教师出色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280学时以上,能够出色完成教学任务。

②学科教师从事教学工作以来累计担任班主任10年以上。

③学生评议满意度、教师评议优秀率、校委会评议优秀率均须达到85%以上。

2)职业中学

①职业中学学科教师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280学时以上(其中实训指导课120学时以上)

②学科教师从事教学工作以来累计担任班主任10年以上;任现职以来每两年必须在企业实践1个月以上;

③持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等级证书;

④学生评议满意度、教师评议优秀率、校委会评议优秀率均须达到85%以上。

3)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

①学科教师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300学时以上。

②学科教师从事教学工作以来累计担任班主任或少先队辅导员10年以上。

③学生评议满意度、教师评议优秀率、校委会评议优秀率均须达到85%以上。

4)教科研机构

①专职教研员任现职以来主持并完成省级教科研课题不少于3项。

②每年深入学校指导教学研究不少于60天,执教市级示范课或举办学术讲座不少于6次。

兼任学校中层以上干部的教师,其授课时数不得少于本学校学科教师标准工作量的二分之一。校级领导任高级教师以来累计授课时数不得少于本校学科教师三年的工作量,累计担任主任5年以上。

2、任现职期间,学术(科研)成果具备以下5条中的3条,在乡镇以下连续任教20年以上的农村教师可具备5条中的2条:

1)承担市级及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示范或观摩教学课2次,并获得较好的效果;或在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大奖赛中获一等奖1次;或获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1次。

2)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2篇以上;或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3篇以上(均为独撰或第一作者,不含论文集和增刊以及相关学科各级各类学术会议的交流材料,所发表文章必须为本人所从事的学科或专业)。

3)公开出版学术专著1部或与他人合著1部(内容应占合著大部分)。

4)受聘参加市级及以上教育部门审定的地方教材、选修教材、活动课教材、教学参考书、教师培训教材、辅导员培训教材的编写工作,编写的教材在市级及以上范围内推广使用或正式出版。

5)积极参加教研、科研部门以及少先队工作学会组织的教研、科研活动。获得奖励为:省级三等奖及以上2次;或市级二等奖及以上2次;或县级及以上一等奖2次。

(二)高级教师

按不同类型学校、教科研机构,其教学工作量应分别具备下列条件:

1)高级中学

①学科教师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60学时以上。

②学科教师从事教学工作以来累计担任班主任5年以上。

③培养、指导至少3名二级、三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

④学生评议满意度、教师评议优秀率、校委会评议优秀率必须达到80%以上。

2)职业中学

①学科教师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60学时以上(其中实训指导课120学时以上)。

②学科教师从事教学工作以来累计担任班主任5年以上。

③培养、指导至少2名二级、三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④学生评议满意度、教师评议优秀率、校委会评议优秀率必须达到80%以上。

3)初级中学

①学科教师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380学时以上。

②学科教师从事教学工作以来累计担任班主任或少先队辅导员5年以上。

③培养、指导至少2名二级、三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④学生评议满意度、教师评议优秀率、校委会评议优秀率均须达到80%以上。

4)小学(幼儿园)

①学科教师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480学时以上(农村小学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360学时以上)

②学科教师从事教学工作以来累计担任班主任或少先队辅导员5年以上

③培养、指导本校本学科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一定成绩。

④教师评议优秀率、家长评议满意度、校委会评议优秀率均须达到80%以上。

5)教科研机构

①任现职以来主持并完成本学科的市级以上教科研课题不少于1项。

②培养、指导二级、三级教师不少于5名,并取得一定成绩。

③每年深入学校指导教科研不少于50天,执教县级示范课或举办学术讲座不少于4次。

兼任学校中层以上干部的教师,其授课时数不得少于本学校学科教师标准工作量的二分之一。校级领导任一级教师以来累计授课时数不得少于本校学科教师三年的工作量,累计担任主任3年以上。

(三)一级教师

按不同类型学校、教科研机构,其教学工作量应分别具备下列条件:

1)高级中学(职业中学)

①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60学时以上(职业中学学科教师能够熟练掌握一门专业技能,独立承担一门专业技术课的理论教学和对学生的实习实训指导任务,实训指导课不少于120学时)

②从事教学工作以来累计担任班主任3年以上,具有较强的班级管理能力;

③培养、指导至少1名三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④学生评议满意度、教师评议优秀率、学校委员会评议优秀率均须达到80%以上。

2)初级中学

①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80学时以上(农村初级中学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300学时以上)。

②从事教学工作以来累计担任班主任或少先队辅导员3年以上,具有较强的班级管理能力;

③培养、指导至少1名三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④学生评议满意度、教师评议优秀率、校委会评议优秀率均须达到80%以上。

3)小学(幼儿园)

①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480学时以上(农村小学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60学时以上)

②从事教学工作以来累计担任班主任或少先队辅导员3年以上,能胜任班主任、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工作。

③教师评议优秀率、家长评议满意度、校委会评议优秀率均须达到80%以上。

4)教科研机构

①任现职以来主持并完成本学科1项以上教科研课题。

②每年深入学校指导教学研究不少于40天,执教示范课或举办学术讲座不少于2次。

(四)二级教师

1、比较熟练地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胜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教育效果较好;

2、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具有所教学科必备的专业知识,能够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教学大纲、教材、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教学效果较好;

3、掌握教育教学研究方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

(五)三级教师

1、基本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

2、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能够完成所教学科的教学工作。

 

编辑:刘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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