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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安陆市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治理 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5年01月16日 08:26:03 访问量:2215

安陆市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治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治理工作要求,按照省、孝感市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治理范围

治理范围为: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机关和使用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依靠财政拨款安排离退休经费的原事业转制改企的单位。

人员范围为:20141231前以财政资金发放工资、福利和个人家庭补助的人员。

二、治理对象

下列10种人员为“吃空饷”治理对象:

(一)在编在册职工离职、辞职、非组织选派自行离岗学习、旷工、违规停薪留职、未履行审批手续离岗、请假期满逾期未归等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福利的人员;

(二)受党纪、政纪处分,被司法机关司法处理和被单位开除、辞退但未办理核销(减)工资手续,仍在原单位正常领取工资福利的人员;

(三)以借调为名,既不在借入单位又不在借出单位上班,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的人员;

(四)已调整工作岗位,但工资关系未按规定随行政关系转入新任职单位的人员;

(五)在职人员未经批准在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兼职,领取双份报酬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从社会保险机构领取养老金,又同时从财政领取离退休费的人员;

(六)在职及离退休人员亡故的下月或失踪6个月以上仍由其家属继续代领工资或离退休费的人员;

(七)按规定应办理而未办理退休手续,以及已办理了退休手续,但仍按照在编职工标准领取工资的人员(经组织批准留任的除外);

(八)已不具备享受遗属困难补助规定条件,仍继续领取补助的人员;

(九)弄虚作假、无组织、人社部门的招录手续,但造册进入财政供养的人员;

(十)其他采取不正当手段套取工资、离退休费的人员。

三、方法步骤

治理工作从20141219日开始,至2015131日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动员阶段(201412191228)。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治理工作方案,启动治理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发动,使广大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吃空饷”的危害性和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参与、支持、配合治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单位自查阶段(20141229201516)。各单位组织自查,做好“两公示一核查”。第一次公示内容包括治理公告,单位201412月份领取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家庭补助人员信息(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本单位、本级及上级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和通信地址。第二次公示的内容为各单位自查结果,即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确认的“吃空饷”人员信息。两次公示信息要在单位办公地点明显位置张贴,有条件的单位要在网络发布公示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各单位的公示信息,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在组织全员公示的同时,各主管部门要对所属单位在对照机构编制管理证、增人计划卡、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家庭补助领取表、在岗及离退休退职人员名册等的基础上,结合单位考勤记录等情况对在职领取工资人员进行核查;采取走访、慰问或其他合适形式,了解掌握领取离退休金、退职生活费、遗属补助人员准确信息。对所有被群众举报人员,必须一并纳入排查清理范围,仔细查证,逐一确认。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人员对各单位的公示、自查情况进行现场抽查,抽查面不得少于30%。主管部门要对所辖单位加强组织和指导,认真开展清理检查。第二次公示后,各单位将《安陆市“吃空饷”人员申报核查明细表》(含电子文本)及相关材料,连同自查情况报告,于201516之前报送至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社局507室,电话:5264665,邮箱:459813****@qq.com)。

(三)集中核查阶段(201517117)。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核实界定各单位自查上报的“吃空饷”人员,对各单位进行重点检查。一是抽调专门人员,依据单位报备的公示信息、群众举报信息和单位排查出的“吃空饷”人员信息,对照有关文件和所掌握的清理范围内所有人员信息,进行比对核查。对部分单位,特别是一些人员多、自查“吃空饷”人员零报告的单位,要作为重点进行检查。二是认真受理查处群众举报问题,明确专人负责受理群众举报,详细记录群众举报信息,并依据举报线索逐一调查核实。三是对所有重点检查和群众举报查出的“吃空饷”人员信息,要单独记录,单独统计,并向单位反馈。

(四)清退处理阶段(2015118125)。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明确对“吃空饷”人员处理的程序、步骤、方式方法和政策标准,并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吃空饷”人员清退处理工作。督促各单位立即停止“吃空饷”人员领“饷”行为,一经认定确属“吃空饷”行为的,要立即按照规定程序核销(减)“吃空饷”人员的工资福利和补助。对“吃空饷”人员的处理,充分体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的指导思想。对主动自查上报,依据有关规定从宽从轻处理,核减2015年度财政预算,不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隐瞒不报、弄虚作假、被群众举报核查属实或经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核查证实的人员,要从严从重处理,除核减2015年度财政预算和追回多领资金(多领资金要追溯到“吃空饷”人员开始时间算起)外,还要对“吃空饷”人员及其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性质恶劣、影响大、涉及腐败违纪违法或拒不配合的人员,可依据有关规定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五)总结提高阶段(2015126日至 131日)。各地各部门要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报告并填写《安陆市“吃空饷”问题自查自纠情况明细表》(含电子文本),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2015125日之前报送至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为做好“吃空饷”问题治理工作,市政府成立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组长的安陆市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负责全市“吃空饷”问题治理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市人社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密切配合。各地各部门要明确责任,加强联系,将联络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于20141230之前报送至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社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检查督办,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三)严格审核。各主管部门要对照“吃空饷”人员10种情况,逐人逐单位进行审查,做到“六查”:查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查身份、查调入调出关系、查工资底册、查审批手续、查在岗情况。要通过清理问题,完善规章制度,杜绝漏洞,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动态管理,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强化问责。对该公示不公示,或不报送相关报表,以及弄虚作假,瞒报、错报“吃空饷”的,将根据有关规定,除了处理“吃空饷”人员之外,还将追究填报人员责任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附件:1、安陆市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治理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安陆市“吃空饷”问题自查自纠情况明细表

3、安陆市“吃空饷”人员申报核查明细表

  

附件1

安陆市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

市监察局局长

市委组织部分管副部长

市人社局局长

市财政局局长

市编办主任

市审计局局长

  员:市委组织部人才办主任,市监察局、人社局、财政局、编办、审计局等部门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专班人员从监察、人社、财政、编办、审计等部门抽调。

编辑:何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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