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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防灾应急手册(紧急呼救)

2009年05月13日 15:02:00 来源:教师Office 访问量:3246
1、110报警电话    
    发现刑事、治安案件以及危及公共与人身财产安全和扰乱公众正常工作、学习与生活秩序的案件时,应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
应急要点  
 ●发现斗殴、盗窃、  抢劫、强奸、杀人等刑事、治安案件时,应立即报
  警。若情况紧急,无法及时报警,则应在制服犯罪嫌疑人或脱离险情后,迅速报警。    
 ●发现溺水、坠楼、自杀,老人、儿童或智障人员、精神病患者走失,公众遇到危难孤立无援,水、电、气、热等公共设施出现险情,均可拨打 110报警。
2.119火警报警电话发生火情应及时拨打119火警报警电话。
应急要点   
 ●拨打119时,必须准确报出失火方位。如果不知道失火地点名称,应尽可能说清楚周围明显标志,如建筑物等。    
 ●尽量讲清楚起火部位、着火物资、火势大小、是否有人被困等情况,同时应派人在主要路口等待消防车。    
 ●在消防车到达现场前应设法扑灭初起火灾,以免火势扩大蔓延扑救时需注意自身安全。 3.120医疗急救求助电话需要急救服务时,可拨打120救求助电话。
应急要点    
 ●拨通电话后,应说清楚病人所在方位、年龄、性别和病情一一如不知道确切的地址,应说明大致方位,如在哪条大街、哪个方向等。    
 ●尽可能说明病人典型的发病表现,如胸痛、意识不清、呕血、呕吐不止、呼吸困难等。    
 ●尽可能说明病人患病或受伤的时间。如意外伤害,要说明伤害的性质,如触电、爆炸、塌方、溺水、火灾、中毒、交通事故等,并报告受害人受伤的部位和情况。    
 ●尽可能说明您的特殊需要,了解清楚救护车到达的大致时间,准备接车。
编辑:少先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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